转发工信部、财政部关于组织推荐2018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
转发工信部、财政部关于组织推荐2018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
各区镇、各有关单位:
现将国家工信部、财政部《关于组织推荐2018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》(工信厅联科函〔2018〕157号)转发给你们,并就我委组织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请各区镇认真做好2018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遴选和推荐上报工作。
二、要按照国家《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工信部联科〔2010〕540号)有关规定和要求择优推荐,原则上申报企业应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。昆山市推荐1家,严格按照要求推荐上报。
三、请于5月31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(表式和格式见转发文件,文字版一式五份,电子版光盘二份)报市经信委科技与质量处科。
昆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2018年5月23日
2018-05-24